于是两人虽未通姓名,一个高傲,一个随性,聊得居然也蛮投机,甚至李白惊喜地发现,他不管聊什么,这人居然都能接上,知音难觅啊,他忍不住又想作诗了。
忍不住,那就不要忍,作为“半个李唐”,李白吟诗根本不用走七步,兴致起来那叫一个张口就来啊。
如果让谭昭来作,他差不多就会作类似于“今日遇一友,把酒至天明”之类的叙述诗,但李白大大不同,他的诗还带有非常浓郁的个人浪漫色彩,曾经也是个读书人,谭昭越听越觉得……迷幻?!
再看看这形容,这配置,这酒,他心里嘎登一下:“好诗好诗,聊了这许久,不知先生名讳啊?”
醉酒方罢,路遇知音,李白心情甚好,遂道:“老夫姓李字太白,还不知小友名讳?”
果然是诗仙!李白!
卧槽,他刚刚是不是引诱李白大大作诗了?四舍五入就是给未来祖国的花朵们增加背诵负担了?不慌不慌,先要个签名先。
于是谭某人腆着脸不仅掏出纸笔哄人写下了这首诗,还写下了赠谭昭的字样。
“昭,好字。”
这你来我往嘛,谭昭的字也是被书圣王羲之指导过的,作诗他不会,画画倒是还成,便画了幅眼前的枫景,送与李白大大。
文人嘛,相互送礼看的不是价值,李白欣然接受,甚至非常喜欢:“小友如此才华,为何不往长安?”
……度假期,不给人打工,谢谢。
当然,这个翻译过来,还有个万金油理由,那就是志不在此。
这就比较可惜了,但李白觉得纵情江湖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,谭昭小友如今年轻还未成家,他日若改了志向,好男儿也不晚。
跳过这个话题不聊,晚霞很快就化作了漫天星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