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你现在……怎么自己干了?”
李律师脚步微顿,没有立刻回答。他往前走了几步,停在路边一棵树下,抬头望了望枝叶间漏下的光斑。
“八年前,我接手一个劳动纠纷案。工人被公司辞退,没给赔偿金,反而被诬陷偷东西。证据全在公司手里,调取困难。我好不容易找到一名证人,结果开庭前一天,所里的负责人找我谈话。”
他说这话时语气平稳,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。
“他说,客户是长期合作的大企业,让我别太较真,建议劝当事人和解,说是‘为大局考虑’。我说不行,证据确凿,证人也愿意出庭。他冷笑,说我不知天高地厚,劝我签字闭嘴。”
秦雨听得眉头微蹙。
“我没签。第二天,我的所有案件都被撤掉,助理也被调走。接下来三个月,我坐在工位上,无事可做,无人理会。最后,我自己提出了离职。”
“然后你就开始单干了?”
“不是马上。我先去了一家公益法律援助中心待了两年。后来遇到两个朋友,情况和我差不多——一个因为拒绝帮客户逃税被排挤出局,另一个因坚持为农民工打赢官司而遭降薪。我们三人一拍即合,租了个小办公室,挂上‘三人行法律咨询’的牌子,开始接案。”
“收入怎么样?”
“够吃饭。”李律师笑了笑,“房租水电加起来四千五,三人平摊。每月能接三四单,勉强维持生活。有时半个月没案子,就得靠积蓄撑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