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2章 一致行动人协议

然而,陈铭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的笑容再次僵住。

“但是,”陈铭看着李家成,眼神变得无比锐利,“有一个前提条件:这15%的股份,必须以我的控股公司‘多维控股’的名义持有。”

“多维控股?”李家成一愣,这个名字他没怎么听说过,显然是个离岸公司。

他用多维控股的名义持有,就意味着持股结构变得更加隐秘,也减少了外界对陈铭本人直接持有长江股份的瞩目。

这没问题。

李家成点了点头:“可以,没问题。只要资金从你那里来,股权由你控制,你愿意用什么主体来持有股份是你的自由。”

他更关心控制权本身。

他身体微微前倾,目光严肃得如同磐石:“相应的,陈生既然持股15%,成为长江集团重要的股东,为了保障集团发展的统一性和决策效率,避免发生股东之间不愉快的内耗……”

李家成的声音异常郑重。

“你或者你的多维控股,必须与我本人、以及长江核心管理层签署一份‘不可撤销的《一致行动人协议》’!”

这才是李家成的杀招!

是他守护核心控制权的“紧箍咒”!

“一致行动人……协议?”陈铭反问。

“对!”李家成的态度异常坚决,甚至可以说是以退为进的逼迫,“协议的核心就是,在涉及公司重大战略决策、管理任命、融资并购等关键事项上。”

“你陈生,或者说你的多维控股,必须与我和长江的核心管理层保持一致投票!如果达不成一致,则以我的意见为准!”

李家成紧盯着陈铭的眼神,一字一句强调:“这份协议,必须在股权转让的同时签署,并且由大律师公证。这是硬性要求,没有商量的余地!”

他甚至直接给出了最后通牒:“否则,这15%的股份,我宁可放弃那三千万资金的压力,也绝不会卖!”

庄悦明的心再次提了起来,紧张地看着陈铭。

这个条件确实很苛刻,等于是放弃了部分股东权利,尤其是在重大决策上的投票权受束于李家成。

陈铭能答应吗?

陈铭听完李家成的要求,沉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