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时候他向自己扑过来,在想什么呢?

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还在,那他知不知道那一刀下去他可能就没命了呢?从徐成的话来看,解春潮想他是知道的。

那他为什么宁可送了命也要救自己,难道也是一种手腕吗?

解春潮抿着嘴唇侧坐在了方明执的床边,心里说不上来是酸还是软。

病房里很安静,只有几种记录仪器在发出轻微的嗡鸣。

“你说……”解春潮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,趴在了床边:“你说你想当飞蛾,可是飞蛾是会死的。我不想让你死,方明执,你不许死。”

解春潮小心地避开方明执手指上的检测夹,点了点他的手背:“方明执,你的小崽子饿了,起来做饭。”

方明执有一个秘密,他喜欢彩虹。这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儿,他羞于承认。

可是在一个弥留的梦里,他想做什么都不再可耻了。

所以当梦里出现一道极宽极绚丽的彩虹时,他毫不犹豫地跟着走了。

他舍不得解春潮,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等不到。

方明执一直觉得先天失明的人要比后天失明的人幸运得多。因为前者不曾知道自己失去的是什么,也就没有太具象的舍不得。后者全靠记忆救赎,但是记忆这东西,太爱出老千,像是整日放在太阳底下暴晒,慢慢就变形了褪色了,记忆的主人只能无助地看着它们一点一滴地溜走,却无从挽留。